日前在我市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中,天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天镇县公安局对天镇县玉泉镇生产豆芽作坊进行检查,查处一家无证生产并非法添加有害化学物质的豆芽加工作坊。
当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张某涉嫌无证生产黄豆芽、绿豆芽,并在其作坊中查获“特效无根剂”,涉嫌非法添加有损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特效无根剂”、黄豆芽、绿豆芽及加工设备,并依法对黄豆芽、绿豆芽抽验送检。
经调查,张某从2013年12月开始涉嫌无证生产豆芽,并从市场上购买了500支标示为“山西永济蔬菜栽培研究所”生产的“特效无根剂”,涉嫌非法添加使用。每日产出约150斤豆芽,批发给周围市场小商贩。
后据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0.95 mg/kg,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1.20 mg/kg,而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最大允许残留量为0.1mg/kg。办案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该豆芽作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5倍罚款,同时移交天镇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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