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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食品安全共治 发挥媒体公信力作用正确引导

  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叶青)食品安全在信息爆炸、眼球轰炸的大数据全媒体时代,媒体的新闻报道影响着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态度与行为。在倡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的当下,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食品安全报道和社会对话机制?媒体人应该有怎样的社会责任?  

  近日在清华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的一次对话会上,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及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工作者,就“我们需要怎样的食品安全报道”这一议题,展开深入对话。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司副司长申敬旺在会议上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食品安全产业的快速发展期和风险高发期,出现了正面报道压不住负面报道;科学解释压不住谣言等情况。除了要强化政府监管之外,同时也希望能唤醒和激发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的参与,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引导政策,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机制化、长期化。同时,也希望媒体充分发挥在社会共治中监督的作用,以严谨、理性的态度来科学报道食品安全事件。

  “染色馒头”、毒奶粉、塑化剂、地沟油…近年来,每一次食安事件的发生,无不触痛国人的神经。食品安全也因此成为消费者最热议题。与会专家呼吁,新闻媒体在做食安议题的报道时,要以事实为根据,进行科学、全面、准确和严肃的报道。

  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副理事长胡小松表示,乌龙食安报道最大的问题不是食品安全本身,而是公众对我们整个食品产业的信任和信心。它不仅给消费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当事企业所造成的信誉和经济上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这样的后果,和相关媒体信息收集过程不严谨,信息未经科学证实就发布不无关系。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院士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定义衡量,目前我们媒体报道中的食品事件大多都不是食品安全事件。  

  世卫对食品安全的定义为: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陈君石16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我们需要怎样的食品安全报道——社会共治对话会”上说,只有“有毒有害”和“对人体健康影响”两个元素并存才能构成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  

  他举例说,曾经有媒体报道北京烤鸭中存在致癌物质,引起群众拒绝消费北京烤鸭。但其实所有用木材和明火烤的食物都存在致癌物质,但我们要根据这个物质的含量多少、人们食用的频率等因素来判断北京烤鸭是否对人体健康构成真正的威胁。 

  陈君石表示,消费者另一个误区就是对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错误认识。“我们吃一口面包,其实就吃下去了七八种添加剂,但人们常常把添加剂和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混淆,一说到添加剂就谈虎色变。”  

  陈君石认为,现在中国食品领域出现的乱象主要因为:一、中国政府与群众在风险沟通工作上做得不够;二、缺少专业、权威、独立的民间食品信息交流;三、中国人缺乏食品安全的知识。 

  健康时报副总编赵安平在对话会上指出,媒体在许多食品安全报道中都出现了误导性的信息,这都和记者与消费者欠缺相关专业知识有关。“我认为科学思维比科学知识更重要,如果有了科学思维,那就不会犯大错误。”赵安平强调媒体应对信息进行严格的核实,关于食品的报道须通过相关专家的审核才能发布,报道中的证据如果经得起专家和法律的考验,才能算有效证据。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说,媒体人要坚守媒体应肩负的责任和新闻伦理,面对食安等民生议题,要从科学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严肃、认真、全面地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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