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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家16口跨省造假白酒 成本仅2元专销酒类交易会

  近日,经过烟台警方缜密侦查,一个横跨山东、北京、沈阳等地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印有某品牌二锅头商标标识的假酒团伙被一网打尽,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缴获成品铝板4吨23000余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000万余枚,成品酒1000余箱,瓶盖10万余枚,外包装箱300余个,制假设备三十余台,涉案销售价值9000余万元。

    铝板厂查出4吨假商标铝板 制假设备藏在敬老院

    日前,烟台莱山警方收到一条可靠线索称,莱山区一家铝板印刷厂里有一批印有某品牌二锅头商标标识的铝板,而且已有不少成品货。经过经营和前期摸排,民警在该铝板厂内将4吨多的成品假冒商标铝板查扣,并将工厂负责人查获。据该负责人交代,这些铝板是德州一个叫张勇(化名)的人印制的,从2011年至今,张勇一直在做制假的铝板。掌握到这一线索后,莱山经侦大队民警赶到德州乐陵,找到了张勇藏身的杂货店。

    在杂货店内,张勇和妻子正在店内卖货,看到有警察来,张勇有所警觉,并趁民警打电话的功夫从杂货店后门跑到院子里,办案民警发现张勇像是要逃,转身去追,将张勇抓获。“张勇被抓到后,拒不交代自己藏货的窝点。”民警介绍,张勇为逃避打击,将民警领到了朋友的一处加工厂,也是另外一个窝点,但当民警在这一处加工厂搜查时,厂里的人说并不认识张勇。经审讯,张勇交代了,这只是朋友的一处窝点,自己藏货的窝点在当地一处敬老院内。随即,民警赶到敬老院,当场查获13台设备。

    同时,张勇也交代,瓶盖是从北京一张姓团伙那里购买的,通过物流接货,只用现金交易。

    一家16口专门造假 2小时就发货

    根据张勇的交代,民警尝试找到北京团伙的蛛丝马迹,但由于双方在交易时使用的是现金,难以查找对方的真实信息。在后期的侦查中,民警发现2013年4月的一笔交易中,北京团伙发货时没有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打款。这一线索的获得,让办案民警眼前一亮,立即赶到北京,对银行信息进行调取,通过比对,证实这笔款是北京一个姓刘的女人打的款,而刘某的丈夫、公公等人,就是这个北京团伙的主要成员。而这个主要团伙,竟是一家16口人!

    今年7月,为确定团伙成员的身份,民警将所涉嫌的16人银行信息进行调取,挨个比对,发现有11家物流公司代收货款,通过打款账户,确定了这16人的信息,并上报公安部在全国发起一场集群战役。这16人团伙中,主要嫌疑人是兄弟五人中的老三张杰(化名),张杰的两个儿子、儿媳跟随他一起制造假冒的二锅头商标,看到老三的“生意”越做越大,其他几个兄弟也有些“眼红”,纷纷跟着“老三”做了起来,并把自己的儿子和儿媳等也拉拢进来。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人划分好各自的区域,在自己的区域内卖酒,但酒瓶盖、商标标识都要从老三那里买。

    捋顺关系网后,民警开始着手收网。通过技术手段,民警找到了老三,但老三已潜逃至天津,只有老四心存侥幸,在生产过程中被抓获。而这一家族团伙中的其他几人也纷纷落网。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一张姓制假团伙一般都是瞅准酒类交易会的时机,将散装白酒灌装后拿到交易会上销售,同时印好名片,在交易会上散发,但名片上只留有发货人的电话号码,如果有意向,就会通过这个电话号码进行联络,接到订单后,他们就开始制造,“凌晨2点我们在那盯着,发现他们2点开始生产,到4点多就把货发出去了。”民警说,这些卖出去的假酒,纸箱是河北生产的,瓶盖和标签是德州的,2011年9月至今,德州张勇向北京张姓团伙支付了300万枚生产瓶盖,而这些假酒一瓶仅有2元的成本,都销往四川、沈阳、银川等十多个省市。

    12月16日,二锅头生产厂家来到烟台,为莱山警方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们帮助打掉了这样一个制假、售假的团伙。记者了解到,山东、北京、沈阳等地共立案4起、破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采取强制措施9名,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9处,打掉团伙7个,缴获成品铝板4吨23000余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000万余枚,成品酒1000余箱,瓶盖10万余枚,外包装箱300余个,制假设备三十余台,涉案销售价值9000余万元。

    烟台经侦提醒您辨识假冒商品:

    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

    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

    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商品鉴别要点:

    一、要认准商标标识

    真品商标为正规厂家印制,商标纸质好,印刷美观,精细考究,文字图案清晰,色泽鲜艳、纯正、光亮,烫金精细。而假冒商标是仿印真品商标,由于机器设备、印刷技术差,与真品商标相比,往往纸质较差,印刷粗糙,线条、花纹、笔划模糊,套色不正,光泽差,色调不分明,图案、造型不协调,版面不洁,无防伪标记。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二、要认真查看商品标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要检查商品包装。

    四、对液体商品要检查透明度。

    五、看商品的色泽、手感和味道。

    六、勇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他人见证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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