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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栖霞市食药监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为保障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自9月份开始,栖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开展重点检查,为确保检查取得切实效果,该局制定了《通知》,要求经营业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经营。

    一、明确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对象。为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该局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次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是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同时要求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层层与食品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做到现场检查记录,违法违规有查处。

    二、全面检查,全方位纳入监管范围。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要求食品经营负责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亮证经营,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或实名备案证、健康证等证件必须齐全,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方可经营。二是签订安全承诺书,分别与食品经营负责人签订《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三是健全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者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四是厨房清洁。有厨房的食品经营者要保证厨房清洁卫生,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要达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三、亮点举措,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校长评议活动,填写《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情况评议表》,定期向广大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场所就餐”。

    四、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立案处罚。同时形成日常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树立食药监局执政为民、打击食品违法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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