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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区检察机关近3年侦办35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

近年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急速攀升,从瘦肉精、地沟油到问题奶粉,再到甲醛毛血旺、毒胶囊,作案手法越来越多,隐蔽性越来越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近三年侦办了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涉及的食品药品种类繁多,制售场所及手段触目惊心,加工的部分有毒食品最终流向了百姓的餐桌。

城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6月18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食品药品面向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有受害群体广、后遗症严重、不易控制等严重后果,同时也会造成公众对政府构建安全市场环境丧失信心,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恶劣。

危害食药案件数量急剧攀升

涉案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据城关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该院未侦办一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012年侦办了2件6人,受案数比2010年就上升100%,而2013年受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已经达到33件35人,与2012年相比,件数上升了1550%,人数上升了600%,案件数量急剧攀升。

据了解,仅2013年,城关区检察院就审查逮捕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2件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6件16人,审查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5件17人。

针对2013年侦办的35名涉案人员的分析发现,涉案者大都文化素质偏低。35名涉案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多达31人,占受案人数的89%;高中及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共4人,只占受案人数的11%。检察官介绍,涉案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导致他们往往对危害食药安全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审讯时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违法犯罪。

涉及食药品种类繁多

犯罪地点多为小作坊

城关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中,涉及的食品药品种类繁多,其中有生产销售“转阴散”、“强肝丸”、“活肝丸”、“清肝丸”等假药的,有将病死猪肉加工制成腊肉、腊肠对外销售的,有使用工业用碱、工业用盐加工食用猪皮、猪耳朵、毛肚、牛心管、牛筋、黄喉、卤鸭等的,有在生产加工豆芽菜时非法添加连二亚硫酸钠、兽用强力消毒灵等的,有在制作面条、面皮等面制品过程中掺加有毒、有害工业原料“硼砂”的等等。

2013年3月,城关区检察院侦办了一起加工“毒豆芽”的案件,工商部门在城关区滩尖子熊某、王某生产加工豆芽菜的作坊内,现场查获了发制豆芽菜过程中非法添加的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AB粉、特效无根黄豆芽素、消毒王、强力消毒灵(兽用外用药)等有毒有害成分。

今年4月,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又一次性发现了17起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有销售添加硼砂酿皮、销售添加苯甲酸粽子、销售二氧化硫超标菱角肉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工商部门在向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移送的同时均报城关区检察院进行了备案。

据了解,城关区检察近三年侦办的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中,犯罪地点有10件在小作坊、21件在粮行、粮油店、手工面条店等小食杂店。

作案手段隐蔽查处难度较大

部分有毒食品危害餐桌多年

办案检察官介绍,危害食药安全的犯罪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在生产阶段,隐蔽性强。流通环节链条长、牵涉地域广,时间跨度大,查处难度也大。一般查处时不易发现,须经专门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是否在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

2013年3月,兰州市城关区红山根一居民院内,吕某使用工业用碱和双氧水加工食用毛肚、黄喉、牛心管、牛筋,警方在院子旁边一间临时搭建、臭气熏天的棚户内当场查获了工业用碱30斤、正在用工业用碱浸泡加工的毛肚1250斤、黄喉550斤、牛筋75斤;待加工的干货毛肚2580斤、黄喉640斤;包装成品的毛肚100斤,查扣生产、销售金额56875元,查获包装袋10000余个、塑料袋封口机一台。据吕某事后的交代及现场查获的发货单,其加工的这些有毒有害食品全部销售给了兰州的各类火锅店及餐馆,日销售数量惊人。

去年以来,城关区人民检察加大了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2013年9月9日、10日、11日连续3天批准逮捕3名生产销售“毒面条”的犯罪嫌疑人。经查, 马某、王某、党某在粮油站内往面条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硼砂。经审讯,3人交代了非法添加硼砂的目的是提高面条口感和保鲜度,使日销售量由原来的140斤增到280斤。

城关区人民检察在依法批捕、依法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同时,对影响百姓餐桌食品安全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进行清查。2013年下半年,城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连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对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不作为实施了有力监督。

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小作坊

亟待组建专门机构严打犯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当前的食品药品质量现状,城关区检察机关建议,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宣传教育,树立法律威慑力,强化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授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和识假辨伪的方法,如有的豆芽中添加了生长素、增粗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就会呈现无根白白胖胖的状态,在外观上与正常的豆芽是有明显差异的。

同时,要严格市场准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食品药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特别是涉及老百姓一日三餐的“米袋子”、“菜篮子”、“油罐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突出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整治,着重解决无证经营,经销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要抓好重点食品行业的整治,加强畜禽产品饲料、生猪产品瘦肉和水产品药残的检测,严厉打击注水肉,对城乡“小包包”儿童食品更要高看严管一等。


检察机关建议,应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办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当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已呈现出长链条、跨区域、高技术、活动隐蔽等特征,建立“食药警察”(专门的食药违法犯罪侦查办案人员)对有效打击和预防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检察机关也正在探索成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的办案组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使办案职责更加明确,增强相关案件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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