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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重点食品品种实行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为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控制,落实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白酒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授权制度明确要求白酒和肉制品生产企业须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总监,作为直接负责质量安全的负责人,全权负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食品质量安全总监职责是对原辅料供应商、原辅料及成品放行、质量管理文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参数、关键质量控制点及措施、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合格品处理、偏差处理、产品召回等涉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全过程进行批准放行。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生产检验设备与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选取有关键影响活动,可以行使否决权。

    在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将大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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