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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集体用餐学校不得订购凉拌菜

  新学期开学了,为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昨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定集体用餐的学校校长为本单位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集体用餐的学校校长为本单位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向本校人员公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有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因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者食源性疾患。

    集体用餐的学校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集体用餐管理工作,集体用餐学校应选择社会信誉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食物中毒的等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集体配送单位订餐,并定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验登记。

    记者还了解到,集体用餐学校不得订购含凉生拌菜、改刀熟食卤菜、糟醉类食品、生食类海产品以及国家公布的禁、慎用食品名单上的食品。

    此外,集体用餐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当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停止供餐,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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