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记者叶青)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诚实守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研究起草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8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并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ongjie@cfda.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63600357。
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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